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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老賴欠錢不還法院會怎麼辦?

強制措施 閱讀(3.08W)

一、遇到老賴欠錢不還法院會怎麼辦?

遇到老賴欠錢不還法院會怎麼辦?

老賴欠錢不還法院可以強制執行,也可以將其納入失信執行人名單中,進行信用懲戒。

1、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2、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3、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4、人民法院採取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5、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資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二、如何判斷“老賴”是否具有履行還款義務的能力呢?

1、還款能力的判斷時間,以老賴在判決、裁定生效後的還款能力為基準。如果老賴在判決、裁定生效前有還款的能力,但在判決、裁定生效後,由於突發事件的發生,確實沒有了可供執行的財產,喪失了還款的能力,則老賴就不構成本罪。

2、還款能力程度的判斷,以老賴真實的財產狀況為判斷內容,比如說根據工資、存款、房屋、日常消費等對其還款能力進行判斷。除此之外,還要注意老賴是否通過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以及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等行為故意造成自己無還款能力的假象,以逃避承擔還款義務,如果老賴有這類行為的話,也屬於“有能力還款而拒不還款”的情況。

國家法律當中,如果遇到老賴這種情況的話,是可以進行申請強制執行,但是這必須要依據當事人自己提出申請。除此之外的話,法律可以將其姓名納入到失信人員名單當中,從而限制其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