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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欠錢躲藏不還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3.35W)

一、被告欠錢躲藏不還怎麼辦?

被告欠錢躲藏不還怎麼辦?

欠錢不還起訴債務人躲起來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會依法查封債務人名下的財產,若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可能會被司法拘留,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提交訴狀,以及借款證據等材料。

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若其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將會被列入失信執行人,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二、打債務官司要提供哪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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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打好債務糾紛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提供下列證據:

(一)原告(債權人)應提供: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

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麼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係的證明人;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已經發生變更、取消的證據材料。若提供的是帶有偽造、欺騙性質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三、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民間借貸糾紛提起訴訟的,訴訟福根據對方所欠的金額來確定,法院在受理此糾紛案件之後,只要審查發現確實存在欠錢不還的現象,那麼不管欠錢的主體在開庭宣判時是否到庭,都會判處其償還債務,通常情況下,還會要求其支付相應的利息給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