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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法院要求還錢被告扔遲遲不還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1.09W)

一、欠錢法院要求還錢被告扔遲遲不還怎麼辦?

欠錢法院要求還錢被告扔遲遲不還怎麼辦?

欠錢法院要求還錢被告扔遲遲不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凍結他的所有的銀行賬號,把他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能坐飛機高鐵動車,普通火車的軟臥,不能辦理房貸車貸信用卡,限制高消費。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二、欠錢不還被起可能面臨以下問題

1、原告起訴後,應當積極應訴,爭取對自己有利的判決;

2、如果法院判決對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儘快履行;

3、法院判決生效後,原告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會依法查封、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

4、如果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影響被執行人的日常生活。

5、最後,被執行人可能因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文書而被判處刑罰。

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並採取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導致無法執行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三、《刑法》對法院判決還錢後拒不執行的規定

下列情形屬於《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一)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二)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三)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四)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很多人都會選擇起訴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債權,債務人為了避免受到刑事處罰,在法院判決後,一般是會按照規定償還債務的,若是確實沒有經經濟能力,也需要說明確實沒有能力還錢。若是判決也不還錢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查封、或者是凍結債務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