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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貸款注意事項

債務債權 閱讀(2.08W)

我們由於資金緊張要進行貸款時需要對其進行擔保,擔保貸款在法律上由明文規定,很多人不知道擔保貸款的規定以及一些注意事項而去盲目的去貸款,下面由本站為您解答擔保貸款注意事項。

擔保貸款注意事項

一、擔保貸款分類

擔保貸款是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保證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抵押貸款是指按《民法典》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質押貸款是指按《民法典》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二、三種擔保貸款方式的注意事項

1、保證貸款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範圍內提供保證。《民法典》同時還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合同應當包括:

(1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2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 )保證的方式;

(4 )保證擔保的範圍;

(5 )保證的期間;

(6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為順利取得銀行貸款,企業應該選擇那些實力雄厚、信譽好的法人或公民作為貸款保證人。若銀行等金融機構能作為企業的保證人,則效果更為理想,借款企業取得銀行貸款更為容易。

2、抵押貸款

當無法獲得銀行信用貸款,或者銀行所提供的信用貸款難以滿足需要時,中小企業可以向銀行提供抵押物以獲得貸款。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當中小企業向銀行提供了抵押物後,銀行向其貸款的風險大大降低,因此銀行往往願意向該企業提供貸款。

《民法典》規定,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1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 )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 )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 )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 )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 )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民法典》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 )土地所有權;

(2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3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 )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 )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 )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2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4 )抵押擔保的範圍;

(5 )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3、質押貸款

質押貸款也是中小企業獲得銀行貸款的重要形式,是企業在不具備信用貸款優勢條件下的重要補充。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財產權利)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或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動產(或財產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財產權力)的價款優先受償。移交的動產或財產權利成為“質物”。當能夠向銀行提供質物時,中小企業則很容易從銀行獲取貸款。

《民法典》規定,下列動產或權利可以成為質押貸款的質物:

(1 )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

(2 )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

(3 )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4 )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擔保貸款分為抵押貸款、保證貸款、質押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每一種貸款方式都有相應的法律規定與注意事項,不管選擇哪種方式來貸款應該在貸款之前瞭解擔保貸款注意事項以免為自己貸款過程中帶來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