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債務債權>

連帶債務清償?

債務債權 閱讀(8.05K)
連帶債務清償?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連帶債務清償

你好,對於連帶債務清償 的事,連帶債務的的一項制度價值是降低交易風險,促進交易發展。由於某些交易的高風險性使交易者在交易中承擔巨大的風險。交易者因懼怕風險而不敢涉足這類交易,這就影響這類交易的進行和發展,但是社會需要這類交易的進行和發展。連帶債務的出現正好降低了某些高風險交易的風險度,交易者在設定連帶債務這種債務人之間的保證後就可以在低風險的情況下從事這類交易。交易也就隨之發展起來,交易的發展促進了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和活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