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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借錢不還多少可以立案

債務債權 閱讀(2.74W)

一、一般借錢不還多少可以立案?

一般借錢不還多少可以立案

借錢不還多是不可以立案的。因為借錢屬於債權債務糾紛,並不是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無權干涉,即僅僅欠債不還,屬於民事糾紛,一般公安局不會立案。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者去法院調解或起訴,不管多少金額,只要符合法定條件,法院都會立案。所以當事人應該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來維權,保障自身合法的債權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借錢不還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二)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3年)。

(三)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四)對於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五)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綜合上面所說的,借錢不還如果讓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失,那麼是可以選擇起訴解決的,不管是借款多少錢不還,那麼都是有起訴的權利,而法院只要認定合理、合法就可以依法的起訴,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規定依法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