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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多少錢可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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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錢不還多少錢可以立案?

借錢不還多少錢可以立案?

多少錢都能立案的。

1.借錢屬於民事借貸糾紛,無論數額大小,只要起訴符合法定條件,法院就會立案受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9條的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人民法院判決後,借款人仍不償還借款,就可以申請法院執行,法院可以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進行執行,甚至可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對其處罰。

二、借錢起訴流程需要多久才能結束?

六個月可以結束、

1.六個月左右審結,只要法院判決書或者調解書確定的欠款全部償還完畢,無論是經過法院償還,還是自己直接付給債權人,法院都會立即予以解除查封。

2.法院查封財產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證判決後能夠得到順利執行。既然已經履行完畢,法院當然要解除查封了。

三、借貸民事起訴流程與時間是怎樣的?

一般六個月之內審結,要先寫起訴狀,法院受理後起訴。

1.《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第一百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式。

3.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4.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四、起訴費用標準怎樣規定的?

離婚案件每件收取100至五十元,具體標準如下所示:

1.非財產案件,是指因人身關係和人身非財產關係發生爭議而提起訴訟的案件。財產案件受理費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按件計徵,涉及財產的部分依不同情況處理。

2.離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收取。侵害姓名權、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至50元。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元至50元。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財產案件,是指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的案件。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按照爭議財產的價值和金額,實行依率遞減的原則計算收取。其具體收費標準是: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50元;超過1千元至5萬元的部分,按4%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3%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超過50萬元到11313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一般六個月可以結束的案件,借錢起訴的金額沒有規定,如果不還錢,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勞動爭議一般收取30至50的費用。其他的起訴費收取情況,要根據案件性質來決定,收費標準有所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