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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還物權請求權與其它請求權競合的情況有哪些?

債務債權 閱讀(9.45K)

一、返還物權請求權與其它請求權競合的情況有哪些?

返還物權請求權與其它請求權競合的情況有哪些?

返還物權請求權與其它請求權競合的情況有:

其一,物權請求權與合同債權請求權的競合。

其二,物權請求權與因侵權行為而生的請求權的競合。

其三,物權請求權與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能否競合,存在爭議。

二、物權請求權與債權請求權的區別

債權請求權是指在物權受到侵害併發生財產損害時,物權人要求行為人賠償損失的權利,它是一種索求性、進取性的請求權。其典型的民事責任形式即是賠償損失責任。物權請求權與債權請求權是保護物權的兩種不同方法,二者的主要區別表現在:

(1)物權請求權的實現或物權性民事責任的承擔,權利人無需證明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因為,權利人僅僅要求將受到妨害的物權恢復到其完滿狀態。而受害人慾請求行為人損害賠償者,則應證明其實施侵權行為時主觀有過錯。

(2)物權請求權的實現不以行為人的行為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為前提。而行為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現有財產或非財產性損害。

(3)債權請求權的行使有訴訟時效的限制,而物權請求權很難適用訴訟時效。

(4)物權請求權的行使主體並不侷限於物權人本身,因為物權請求權是與物密不可分的,任何對物的佔有構成侵害或妨礙的,物的持有、佔有者即可行使此項請求權。如租賃物的承租人對他人侵害租賃物的行為可以提起訴訟行使上述權利。因此,這是一種對物訴訟。而債權性請求權的行使是以相對人為物件,且以權利人受到實際損害為前提。因此,只有受到損害者才可以侵害方為被告提起訴訟,故這是一種對人訴訟。

對於物權請求權的認定,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式和要求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對於不同的涉案事實和後果,所認定的具體事項也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存在異議的,是需要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