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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不還錢金額達到多少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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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債不還錢金額達到多少可以起訴?

欠債不還錢金額達到多少可以起訴?

無論錢款多少均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還款,訴訟流程及資料如下:

(一)提供對方基本資訊,然後向對方住所地法院起訴,要求歸還欠款,並支付逾期還款利息

(二)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證、起訴狀、主要證據材料。

(三)法院經合法送達、傳喚後,可以作出缺席判決。

(四)判決生效後,有權憑藉生效判決書與申請執行書,到原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應當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欠錢的人死了怎麼還錢?

由其遺產繼承人在遺產繼承的實際範圍內來償還。法律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第二百一十六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欠債起訴沒有金額的限制。如果是欠債的人已經死了的情況,可以要求對方的繼承人進行還錢,這是有法律保護的。如果對方的繼承人不還錢的話,也是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