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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不還錢金額達到多少可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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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債不還錢金額達到多少可以判刑

欠債不還錢金額達到多少可以判刑

一般是不會判刑。欠債不還屬於民事糾紛,一般不會被判刑。應該去法院調解或起訴。無論金額多少,法院都會受理。不過,要有借款的證據。法院判決書下來之後當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請讓對方執行判決書。如果對方是有財產而拒不還錢的話,那麼法院對通過強制執行的手段將對方進行拘留讓對方執行判決書。如果借款是一種詐騙行為,符合刑法規定的也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但通常情況下認為欠錢不還屬於民事糾紛。

二、強制執行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九章一般規定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覆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遇到欠錢不還的是可以去法院起訴的。但是不會對被告判刑,一般是要求履行還款責任或者是對其強制執行。但是如果構成信用卡詐騙或者借款詐騙行為的按照詐騙罪來判刑。一般來說欠錢不還的還會被限制高消費,一直到還清債務之前都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