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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債權能進行轉讓嗎?

債務債權 閱讀(1.24W)

一、未來債權能進行轉讓嗎?

未來債權能進行轉讓嗎?

未來債權可不可以轉讓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允許未來債權轉讓基於以下三方面的理由:

1、債權的本性決定了未來債權可以轉讓。債權的核心是財產權,具有價值性,在市場經濟社會,只有最大限度地拓展債權轉讓的範圍,才能實現財產價值的最大化,從而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

2、債權轉讓一般無損債務人的利益。對於債務人而言,未來債權轉讓的結果是其履行義務的相對人發生變化,義務內容與原債務同一,責任限度也仍然在原債務限度之內,也就是說,債務人向受讓人所承擔的責任無論在質與量方面,和向原債權人承擔的責任並沒有區別。

3、並不違背現行法律規定的精神。我國現行法律雖然並沒有明確規定未來債權可以轉讓,但依據“法無明令禁止不為違法”的法律原則,不能得出因為法律沒有規定就不允許未來債權轉讓的結論。

二、轉讓後未來債權無法實現怎麼辦

雖然未來債權從理論上分析可以轉讓,但畢竟未來債權並非現時之債權,將來該債權是否一定能實現存在不確定性。如債權標的可能滅失、致使履行不能,債務人行使合同解除權等,都有可能造成債權無法實現。在未來債權出現無法實現的情況下,應當如何處置 應如何保護債權受讓人的權益呢 這就涉及到對債權轉讓性質如何認識的問題。

債權轉讓是一種合同行為,它適用於合同的一般規則。對於未來債權轉讓的合同而言,它應當是一種附條件的合同行為。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在附條件的合同中,條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在合同中所附的條件,必須具備以下要件:

1、條件必須是將來發生的事實,過去的、已經發生的事實不能作為條件;

2、條件是將來不確定的事實;

3、條件是由當事人議定的而不是法定的,即作為條件的事實必須是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而不是法律規定的條件;

4、條件必須合法

相較於一般的債權,未來債權存在不確定性,故此對於受讓債權的人來說,需要綜合分析利弊之後,再做出是否受讓債權的協議。他人同意受讓之後,債權人就可以將債權的轉讓訊息告知債務人,然後就可以與受讓人擬定債權轉讓協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