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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辦理結婚證再婚婚前財產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財產分割 閱讀(2.74W)

一、沒有辦理結婚證再婚婚前財產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沒有辦理結婚證再婚婚前財產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再婚婚前財產繼承順序是由死者的子女、父母最為第一順位繼承人,雖然在法定的繼承順序之中,配偶屬於第一順位的繼承人,但是由於已經離婚,且即使有了再婚的物件,卻沒有辦理結婚證就已經死亡,那麼此時配偶自始不存在,故此是不能參與遺產的分割的。《民法典》(2021.01.01生效)對遺產的繼承順序規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再婚夫妻婚前財產怎麼繼承?

一般來說,再婚夫妻涉及的繼承問題需要弄懂以下幾點:

1、親生子女對自己的父母的財產有繼承權。

2、再婚時繼子女已成年,繼子女無繼承權。

3、婚前的財產是個人財產,婚後不會變為夫妻財產。

也就是說,再婚夫妻各自的子女當然是可以繼承父母的遺產,但是配偶也是有繼承權,這裡的繼承權是指在法定繼承的情況,當然如果有遺囑,那就按遺囑來處理遺產。

需要注意的一點,再婚夫妻的婚前財產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如果一方去世,那麼該財產不能先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再繼承,而是直接作為遺產繼承

通常來說,老年人再婚在遺產上產生的糾紛較多。而年輕時雙方再婚,可能會會涉及繼子女的問題,如果繼子女未成年的話,與繼父/繼母之間共同生活,形成教育撫養關係,那麼繼子女是有權繼承其個人財產的,此時親生子女往往會阻撓,獨佔遺產。作為有繼承權的一方,應該及時維權,必要時可以求助再婚繼承專業的律師。

雖然在法定的繼承順序之中,配偶屬於第一順位的繼承人,但是由於已經離婚,且即使有了再婚的物件,卻沒有辦理結婚證就已經死亡,也即此時並沒有重組家庭成功,那麼此時配偶自始不存在,故此是不能參與遺產的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