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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之債可以轉讓嗎?

債務債權 閱讀(3W)

不當得利之債可以轉讓。不當得利之債是指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債權人轉讓不當得利之債的,應當通知債務人。

不當得利之債可以轉讓嗎?

不當得利之債並非基於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合同而產生,雖不屬合同之債(合同債權),但亦屬債的範疇。我國法律沒有規定不當得利債權能否轉讓,但我國法律、行政法規並未禁止不當得利之債的轉讓,不當得利之債不屬不可轉讓之債的範疇。

但是,並非所有法定之債都可以轉讓。當事人主張交強險人身傷亡保險金請求權轉讓或者設定擔保的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因此,交強險人身傷亡保險金請求權屬於不得轉讓的情形。

不當得利屬於法定之債。我國法律沒有規定不當得利債權能否轉讓,但我國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不當得利債權轉讓,不當得利之債不屬不可轉讓之債的範疇,不當得利債權可以依法轉讓。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第九百八十六條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取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的,不承擔返還該利益的義務。

第九百八十七條 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

第九百八十八條 得利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範圍內承擔返還義務。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轉讓通知】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轉讓時從權利一併變動】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佔有而受到影響。

第五百四十八條 【債權轉讓時債務人抗辯權】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第五百四十九條 【債權轉讓時債務人抵銷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一)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且債務人的債權先於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

(二)債務人的債權與轉讓的債權是基於同一合同產生。

第五百五十條 【債權轉讓增加的履行費用的負擔】因債權轉讓增加的履行費用,由讓與人負擔。

綜上所述,不當得利屬於法定之債。我國法律沒有規定不當得利債權能否轉讓,但我國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不當得利債權轉讓,不當得利之債不屬不可轉讓之債的範疇,不當得利債權可以依法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