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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老賴欠錢不還該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4.75K)

一、遇到老賴欠錢不還該怎麼辦?

遇到老賴欠錢不還該怎麼辦?

1、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條,約定期滿後對方再三抵賴不肯還欠款,可以直接憑欠條到法院

2、如果欠條沒有明確的還款時間等,應與欠款人書面明確協商具體的還款時間,若欠款人到期未還款,可以向法院起訴。文書生效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欠債不還起訴欠債人會有什麼後果?

1、欠債被起訴,涉及到的是民事糾紛,法院審理查明後會依法做出判決,債務人應當依照判決履行還款義務。

2、被起訴之後法院會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如果在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3、債務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可執行財產,人民法院除對被執行人予以處罰外,還可以根據情節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被執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資訊向其所在單位徵信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通報。

4、債務人如果有藏匿、轉移財產等拒不執行行為,法院可以採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果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5、如果債務人確無可執行財產,法院會裁定中止執行,待中止執行情形消失後,債權人可以申請恢復執行。

三、欠錢不還怎麼辦?

1、欠款糾紛產生後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只要運用及時和恰當,就會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於一些債權人常常為了不傷和氣,協商階段的時間拖得太長,從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機。

2、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3、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後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見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處就是時間短、見效快。當然若債務方在法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則必須通過訴訟程式處理。

綜上所述,欠款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申請支付令是有效途徑之一,債務人應當在支付令後十五日內清償債務,過期人民法院可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