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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在職人員欠錢不還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2.3W)

一、單位在職人員欠錢不還怎麼辦?

單位在職人員欠錢不還怎麼辦

先協商要債,協商無果的話,按照以下流程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欠錢不還起訴需要交多少訴訟費?

欠錢不還的訴訟費根據原告的標的額確定,財產案件受理費的計算依據如下: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三、欠錢不還立案後多長時間能結案?

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式繼續審理。

既然債務人一直都處於工作狀態,說明當事人是有經濟收入的,即便沒有能力一次性償還之前借的錢,那也應該每次少還一點,對於那種乾脆不想還錢的老賴,起訴才是最直接有效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