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錢不還不知道人在哪怎麼辦?
1、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
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
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2、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3、如果擔保人或保證人,可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
二、老賴欠錢不還會有哪些限制?
1、限制高消費指令
一旦債權人向法院申請限制高消費指令,債務人就不得從事下列行為,否則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2、限制出境
對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在大陸境內有未了結的民商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決定其限制出境措施。
3、網購受限
4、不得擔任老闆、董事、監事、高管
5、限制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以及其他招標從業人員招投標活動
之所以強調借錢的時候一定要完善相關的手續,最好對債務人的還款能力,家庭情況,居住地址等這些資訊都做了解,就是因為現在的債務糾紛已經越來越複雜,如果不做充分的瞭解就把錢借給對方,就很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