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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的人在外地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2.15W)

一、欠錢不還的人在外地怎麼辦?

欠錢不還的人在外地怎麼辦?

可以選擇在被告住所地或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還款。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三年;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應給對方一個寬限期,訴訟時效從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兩年,兩年期滿後,在訴訟過程中將會喪失勝訴權(即債權不受到法律保護),所以必須注意訴訟時效。

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立案,應準備起訴狀、支援訴訟請求的證據材料(欠條等)。立案之後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開庭進行審理。可以在人民法院的調解下達成和解、調解,達不成時由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判決。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適用普通程式審理期限為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期限為三個月。

二、應對債務糾紛要注意什麼?

1、重視訴訟時效。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為此債權人要充分重視到這一點,否則時效屆滿,債權就失去了法律的保護。

2、重視擔保期間。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6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這就是說,在期間內債權人不僅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還必須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否則保證人免除責任。

3、申請執行的期限。

根據生效的法律文書,享有權利的債權人,在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但申請執行的權利必須在申請的期限內行使。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為6個月,無正當理由超過申請執行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執行。

4、搞好證據收集。

訴訟證據在民事訴訟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債權人只有憑藉證據才能證明白己訴訟請求的正確性和合法性。為此,在經濟活動中,債權人必須重視平時文書、檔案、各類合同文字、各類單據、票據、函件電報等書證的儲存,也要重視物證以及電話錄音、傳真資料等視聽資料的收集。

綜上所述,在民間債務糾紛中,如果欠錢人在外地,當事人選擇起訴可以在對方所在地法院或者借貸合同簽訂地法院。如起訴到法院被告拒絕出庭的,只要證據充分,債權人同樣可以勝訴。追討欠款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借條、借貸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