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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把借條撕了可以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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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把借條撕了可以起訴嗎?

債務人把借條撕了可以起訴嗎?

借款人取得借款後,把借條撕毀,只要有其他證據一樣可以起訴。

法院受理起訴的條件並不是必須要有借條,只要發生了民事糾紛,不能協商解決的時候就可以起訴。以下是除了借條之外可以起訴一方當事人可以蒐集的證據:

1、借過錢的證據 : 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證;如果是現金方式支付的,要列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或可以在場證明的人等。

2、主張債權的證據: 收集曾向借款人要過錢的證據,可以是對方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是錄音、錄影的形式證明自己曾多次向對方要求還錢。

3、對方財產資訊: 出借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對方稱無力還錢,出借人可儘量摸清對方的財產情況,主要是房子、車、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線索。

二、民間借貸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影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影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綜合上面所說的,借條是證明雙方借款關係中最好的憑證,但如果債務人故意撕毀此賃證,那麼債權人完全是可以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但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之下,債務人也需要有其它的間接證據來進行起訴,這樣法院才會依法的立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