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主去世了沒有借條債務人不還錢繼承人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債權可以繼承嗎?
債權是遺產的一部分,可以繼承。作為遺產的債權,必須是在繼承開始時已經存在著的債權,如果在繼承開始後才產生的債權則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因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而產生的債權都是可以繼承的。
三、債務糾紛的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債主去世不等於債務關係的消失,如果在債主去世之前,雙方已經建立了合法的借貸關係,在債主去世以後,債權也是有可以由繼承人繼承的,可是起訴要在是必須要通過相關的證據證明借錢不還的法律事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