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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債權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債務債權 閱讀(2.02W)
債務債權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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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法律服務合同是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因為印花稅它是我們國家在經濟交往活動當中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行為進行的稅收方面的徵收,當然我們國家對於相關的印花稅的徵收範圍也作出予以規定,法律服務合同並不屬於這個範圍內。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貼上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誌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