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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做買賣賠了還不起錢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1.59W)

一、對方做買賣賠了還不起錢怎麼辦?

對方做買賣賠了還不起錢怎麼辦?

解決欠款糾紛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訴訟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在此想重點提示一下對“訴訟”的正確認識:對債權人來說,如果協商調解無法索要欠款,就會想到起訴,但對於此類糾紛,不要單純的認為,訴訟就必須要走繁瑣的立案、開庭、判決等程式。

其實,還有一種簡單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只要符合: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債權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而《民法通則》對此也僅作了上述原則性規定。

二、追討欠款起訴要注意哪些事項?

1、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

交易合同、送貨清單、收據、對賬單、銀行記錄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

2、證明債務人主體的身份資料

債務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證影印件、居住地址等。債務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銀行帳戶。要特別注意公司更改名稱和住所,使得債權人無法找到他們,藉此逃避債務。有的公民也經常遷移住地戶籍,時間長了就查無其人。所以債權人必須注意保留蒐集債務人的資訊資料。

3、要有最好有債務人的財產線索

很多債務人往往聲稱無還債能力,事實上卻隱匿財產。為了防止勝訴後拿不到財產,應注意蒐集債務人的財產線索。

4、要注意訴訟時效

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就拖欠貨款而言,就是從債務到期而對方拒絕歸還時起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訴訟時效中斷後,期間重新計算。

綜上所述,日常生活中一些人可能會借錢去做買賣,賺錢都好說,一旦虧錢可能本金都無法收回。對於債權人來說,對方無力還錢的,可以協商延長還款期限或者分期還款。如果訴訟之後對方沒錢法院也不能執行,只能等有錢後才能凍結釦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