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欠款追討>

過了強制執行的債務如何追討

欠款追討 閱讀(3.11W)
過了強制執行的債務如何追討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物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過了強制執行期怎麼辦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強制執行期過後,應檢視是否有執行中止、中斷的情形,如果有,繼續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沒有,與債務人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