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騙寫了借條沒收到錢借條有效嗎?
被騙寫了借條沒收到錢的,借條是無效的。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二、借條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出借人履行了出借義務。
三、民間借貸關係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
(二)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物件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六)違背公序良俗的。
四、有借條不還錢可以起訴嗎?
有借條不還錢可以起訴,只要滿足以下條件法院就會立案: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五、有借條不還錢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綜上所述,在合法的借貸關係中,並不是說只要有借條,所謂的債務人就必須要履行債務清償責任,即便寫借條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可是寫完借條後,對方並沒有借錢的,這樣的借條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所以對於債權人來講,要求債務人還債的,還得提供轉賬憑證等有效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