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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用他人財產抵押是不是有效?

民間借貸 閱讀(1.46W)
私自用他人財產抵押是不是有效?

一、私自用他人財產抵押是不是有效?

是無效的,若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則不違法。若未經對方同意,則屬於違法行為。欠錢不還拿東西抵賬需要注意方式方法,如果對方同意以物抵債的話,也是法律允許的。但是如果未經他人的同意,就將其財物進行拿走,這是屬於一種侵犯他人財產所有權行為。不管是哪一種方式,必須要採取合法的方式。

將房屋抵押給個人的時候,應當依法採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並依法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後才有效。但是,如果當事人只是向相對方交付房產證等權利憑證而未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權不生效。

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二、民間借貸抵押物怎麼判?

1、首先要看民間借貸中抵押合同是否成立,如果抵押權不成立,則會駁回關於抵押的訴訟請求。如果抵押權成立,則判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2、民間借貸案件中,貸款人是提供借款的人,是抵押權人,其對抵押物只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不享有處分權,不能處分抵押物。

3、民間借貸案件中貸款人擅自將抵押物賣掉的,屬於無權處分行為,為普通的民事糾紛,該抵押物的所有人可以要求貸款人返還原物,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4、依法起訴後,也可以依據法院判決書進行拍賣處理。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私自用他人財產抵押無效,處理民間借貸抵押物時,要看借貸的抵押合同是否成立,如果抵押權不成立,會駁回關於抵押權的訴訟請求,如果抵押權成立,抵押權人可以享受優先受償的待遇。在借貸案件中,貸款人提供借款,是抵押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