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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債務存在哪些風險?

公司債務 閱讀(7.91K)

簽訂一份合同肯定會有一定的風險性,對於合同債務存在著哪些風險?他可能會涉及到簽訂合同的人並沒有簽訂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或者還會出現一些其他的風險,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一起來看看合同債務到底存在著哪些風險吧!

簽訂合同債務存在哪些風險?

一、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經常出現的合同風險就是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根本沒有履行能力,即通常所說的皮包公司利用出賣人的輕信,騙取出賣人的貨物。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以法人及其他組織為一方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主要表現形式為:

1、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沒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

2、同一方雖提供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為副本(未年檢)或影印件,其實為偽造的證明。

3、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其實際虛報註冊資本,無實有資金,並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4、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雖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但因其它原因已歇業或已被吊銷營業執照。

二、代理人超越代理許可權,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債務。

在合同債務的簽訂中,經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情況,在被代理人授權範圍內,代理人所簽訂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授權期限已屆滿後所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由行為人承擔。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可能會給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如果對方是加蓋分公司、部門的印章或者是部門經理、業務人員等都需要明確的授權委託書。

三、合同債務的內容中出現漏洞導致權利得不到保護。

合同債務中經常出現因為對業務不熟悉或者談判經驗不足而在合同內容中出現漏洞,常見漏洞有:

1、量約定不明確。

2、行地點不明確。

3、款期限不明確。

4、約責任不明確。

5、款方式不明確。

6、行方式不明確。

7、量方法不明確。

8、驗標準不明確。

以上漏洞多出現在合同主文內容缺少或者約定不明,使用文字雙方有爭議等情況。

四、在合同債務中的惡意履行。

簽訂了一份內容齊備、詳盡完善的合同並不代表沒有任何風險,在實際履行中有可能出現惡意履行的情況,一般有:

1、口產品質量差而拒付貨款。

2、品有質量問題而故意不告知。

3、發生多交貨時不予通知。

4、對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時,不及時採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

5、賣人工作人員收貨後以工作人員非本企業員工為由拒絕支付貨款。

五、虛開支票,套取貨物。

虛開支票是近年來增長較快的一種欺詐行為。主要形式是開具不實面額的支票即空頭支票,這樣當收票人將支票交給自己的開戶行轉賬時會被出票人的開戶行拒付而使支付額不可兌現。也有買受人在星期六或星期天去提貨,以支票形式付款,因銀行有時週六日不上班,出賣人週一去銀行時發現是空頭支票。另一種形式是故意製造障礙使開出的支票不能兌現,這種形式更具有隱蔽性。例如,支票上的印鑑與出票人在銀行預留的印鑑不同;支票的大小寫不同。日期有誤;連筆致使支票不能清晰辨認。有塗改等都會導致支票被拒付。虛開支票方利用收票人需用一段時間才能弄清支票真偽,而套取了貨物,使對方處於十分不利的局面。

通過以上與本站小編一起了解了有關合同債務存在著的風險情況,我們對於這方面的內容有一個簡單的瞭解。對於以上出現的合同債務風險情況,希望您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充分考慮這些因素,儘量的避免風險的發生,以及採取相應的措施。如果您對於如何避免或者說應採取什麼措施並不是很瞭解的,可以諮詢本站,尋求律師的幫助,這裡的律師會全力的幫助您,提供您需要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