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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訴訟中找不到欠款人怎麼辦

個人債務 閱讀(3.04W)

欠款訴訟中找不到欠款人怎麼辦?現實中,有的人在進行欠款訴訟的時候會遇到這類的問題,此時一般法院採取相應的辦法進行處理,即使找不到債務人,最後經過審理也是可以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在下面本站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欠款訴訟中找不到欠款人怎麼辦,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欠款訴訟中找不到欠款人怎麼辦

一、找不到欠款人怎麼辦

債務到期卻找不到債務人,對債權人來說,沒有比這更頭疼的事情了。但是不論債務人是不是故意失蹤,債權人的債權是不是就此要債無門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一)審查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財產是否是負夫妻共同財產,關係到債權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張債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債務為共同債務,除非夫妻雙方對該債務由約定,並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錢時宣告是個人財產的例外。

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因此如果該欠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就可以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債權。

(二)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

宣告失蹤指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的人宣告為失蹤人的制度。為消除因自然人長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響,法律通過設立宣告失蹤制度,通過宣告下落不明人為失蹤人,併為其設立財產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蹤人財產,以保護失蹤人與相對人的財產權益。

申請宣告失蹤的人是與失蹤人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如父母配偶。作為欠款人的債權人,當然為利害關係人,有權申請法院宣告失蹤。

二、欠款人失蹤債權人向誰討債

(一)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

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二)向法院提起訴訟

有的債權人可能會提出疑問,明明欠款人已經找不到了,又怎麼向法院訴訟呢?事實上對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的被告,法院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時間一到,不論被告是否看到該公告,都視為已經送達。

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後作出判決。在判決生效後無法獲得清償的債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三)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四十條 【宣告失蹤的條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第四十二條 【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失蹤人的財產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願意擔任財產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爭議,沒有前款規定的人,或者前款規定的人無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找不到債務人一直以來都是債務糾紛中比較惱火的問題,但是此時債權人仍然可以向相關法院提起訴訟,然後法院會發出公告,如果債務人不到庭的話,經過審理還是可以執行債務人的財產。如果在實踐中你遇到了困難,不妨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還可以就不懂的地方諮詢我們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