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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借錢後不還錢怎麼追討?

個人債務 閱讀(1.84W)

債務人借錢不還,債權人應該如何追討欠款呢?如果債務人拒絕履行法院判決,應怎麼個人債務追討呢?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為您整理了有關債務人拒絕還款的相關法律知識,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瞭解。

債務人借錢後不還錢怎麼追討?


【問題】

王某於2年前借於謝某80萬本金,有欠條,沒有說明具體的還款日期。現在王某知道謝某有償還欠款的能力,想訴訟於法院,如果法院判決了謝某應償還欠款,但是謝某拒不執行法院判決,那王某該怎麼辦?

【解析】

我國《民事訴訟法》在第216條是這樣規定的:“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此款即是申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依據所在。

人民法院判決後,欠債人仍不償還借款,你即可以申請法院執行,法院可以依法採取以下強制措施進行執行,甚至可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對其處罰:

1、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2、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3、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4、 強制被執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

5、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也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6、被申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

7、被申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所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

【相關知識】

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下列兩種情況下是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的:

1、按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

2、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並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自己的債權。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還,債權人便可以扣押該耕牛以敦促甲還債,也可以依法變賣該牛使自己的權利實現,也可使耕牛折扣歸己,餘款可退還。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權。以上就是小編帶來的債務人借錢後不還錢怎麼追討的相關知識解答,更多問題歡迎上本站網站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