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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欠債不還該怎麼起訴

個人債務 閱讀(1.9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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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欠債不還該怎麼起訴

在司法實踐中,由於個人始終不還欠債導致了很多糾紛,糾紛發生後最先想到的就是解決辦法,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訴訟解決,那麼個人欠債不還該怎麼起訴呢?而此時提起訴訟的一方需要向法院繳納一定的訴訟費,這個債務糾紛的訴訟費又是多少呢?接下來,就由本站小編來為你解答吧。

一、個人欠債不還該怎麼起訴

如果借款期限已經滿,經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償還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在起訴時要注意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如果超過二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於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在起訴時,債權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證據要注意收集:有關債務方主體資格的證據、合同或協議、送貨單(一定要債務方簽收)、託運單、欠條及各種結算票據等,其他與該欠款有關的電報、傳真、函件等都應妥善儲存。對於已收集到的證據要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供。

對於那些因特殊情況可能滅火或今後難以取得的證據,可以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對於那些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

二、債務糾紛訴訟費用是多少

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依法應向人民法院交納的一定費用。因案件情況不同,案件受理費的徵收標準和辦法也有所不同。趙武糾紛糾紛費用一般按照下面的標準執行。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財產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規定對訴訟標的額分段計算,之後相加,所得總數即為應收額。

現實中,解決個人欠債不還的途徑是比較多的,而要是選擇仲裁或者訴訟方式的話,那麼當事人一定要注意仲裁時效或訴訟時效,一旦超過了規定的時效,那麼案件就有可能不會得到受理。而在仲裁或者訴訟過程中,也需要注意證據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