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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債務認定的範圍有哪些?

夫妻債務 閱讀(6.68K)

我們知道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任何一方所負的債務都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即使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有一方負債,但可能屬於個人債務。現在本站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具體分析夫妻一方債務的認定問題。

夫妻一方債務認定的範圍有哪些?

夫妻一方債務認定的範圍有哪些?

夫妻一方個人債務是指由舉債人個人承擔償還義務的債務,與配偶無關。在離婚糾紛中,關於個人債務與共同債務的認定,往往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之一。下面就個人債務的認定作系統的討論。

一、婚前個人債務

二、婚後個人債務

1、雙方約定為個人債務這類約定,不能以逃避債務為目的。除非第三人之道該約定,否則,善意第三人可以共同債務要求雙方承擔連帶責任,債務人配偶償還債務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2、債務人與債權人約定為個人債務這類約定,由債務人和債權人約定,與債務人配偶無關。認定時,需要債務人配偶一方舉證,難度非常大。如果舉證不能,婚內以個人名義所舉之債,推定為共同債務。3、因財產約定而產生的個人債務婚姻存續期間,雙方約定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舉債,債權人知道該約定的,屬於個人債務。

4、擅自資助親朋所負債務未經對方同意,一方擅自資助或撫養與其沒有撫養關係的親朋所負的債務,為該方個人債務。

5、私自經營(收益獨享)所負債務一方私自籌款經營,收益確未用於共同生活的,經營所產生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

6、一方違法行為產生的債務法無明文規定,本人認為,該類債務應當區別對待:如果違法行為人違法所得用於共同生活,則為共同債務,反之為個人債務;如果違法行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而沒有違法所得,則以其個人財產未清償責任財產。

以上就是關於夫妻一方債務認定的範圍有哪些的解答了,夫妻一方所負的債務,應當自己個人償還。夫妻債務常見的問題還有夫妻約定了財產製,但債權人不知道約定財產,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處理?請聯絡我們本站,我們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