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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抵押擔保買賣

抵押擔保 閱讀(3.02W)
房產抵押擔保買賣

隨著網路購物平臺的興起,很多人為了購物方便開通了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這兩者是給人們帶來不少便利,但同時帶來的麻煩也不少,網路上黑客手段技術高明,一不小心當事人就洩露了自己的銀行密碼,導致存款被盜刷。所以消費者一定要確認支付是否安全,不要隨意點選外來連結。在銀行卡被盜刷後,要第一時間採取措施,保留相應的證據,之後才有可能要求銀行承擔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房產抵押擔保無效

致使房產抵押擔保無效有如下四種情形:
  1、未經房產所有權人同意,以他人房產作抵押。這樣做不但抵押關係無效,而且構成侵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3條規定:“借款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作抵押物的,應當認定抵押無效。”
  2、未按我國《擔保法》要求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我國《擔保法》第42條第2項規定,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必須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簽訂抵押合同後不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合同無效。
  3、用於抵押的證件不齊全。房產抵押必須質押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有的當事人只將房產證抵押,未將該房產的土地使用證抵押;或者只在抵押合同中規定以“某某房產作抵押”,而有效房產證件未交抵押權人掌握,致使抵押物失控,造成多頭抵押的不良後果。
  4、未經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產作抵押。這樣做不僅抵押關係無效,而且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權益,由房產抵押引發侵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