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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單質押擔保是可以的嗎?

抵押擔保 閱讀(2.66W)

一、保險單質押擔保是可以的嗎?

保險單質押擔保是可以的嗎?

1、保險單不一定可以被質押擔保

根據《保險法》

第三十四條 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並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

按照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所簽發的保險單,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者質押。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限制。

2、質押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移轉某項財產的佔有,並由後者掌握該項財產,以作為前者履行某種支付金錢或履約責任的擔保。當這種責任履行完畢時,質押的財產必須予以歸還。債務人不履行責任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將質物折價或者拍賣,並對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質押和抵押的區別

質押和抵押的根本區別在於是否轉移擔保財產的佔有。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佔管形態,仍由抵押人負責抵押物的保管;質押改變了質押物的佔管形態,由質權人負責對質押物進行保管。具體區別如下:

1、標的物不同

抵押的標的物原則上以不動產為準,但不限於動產,法律允許某些動產如機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設定為抵押物。

質押的標的物,通常是動產、權利。例如票據、股票等有價證券都可以質押。

2、方式不同

抵押不轉移標的物的佔有,仍由標的物所有權人佔有;而質押則相反,出質人必須轉移質物的佔有,佔有權歸質權人。

3、擔保範圍有差別

抵押法定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而質押擔保範圍除此之外,還包括質物保管費用,為保管質物,質權人要支付必要的費用。

根據《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單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之後,也是可以用來質押的,這裡的條件主要為被保險人已經同意利用保險單來實施質押擔保。故此在提出質押請求的時候,需要提交相關證明被保險人已經同意利用保單質押擔保的材料,對於無法提供此材料的情形,即使質押手續已經辦理,質押也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