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抵押擔保>

抵押房產證給我打借條可以嗎?

抵押擔保 閱讀(1.8W)

一、抵押房產證給我打借條可以嗎?

抵押房產證給我打借條可以嗎?

可以,但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只要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內容合法的欠條並經當事人簽字確認的,就是有法律效力,不需要特別的格式,即使是當事人簽字的欠條或借條在形式上有瑕疵,也不會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存在異議時,法院會對形式有瑕疵的“欠條”或者“收條”,結合其他證據認定是否存在借貸關係,同時對現金交付的借貸,可根據交付憑證、支付能力、交易習慣、借貸金額的大小、當事人間關係以及當事人陳述的交易細節經過等因素綜合判斷雙方之間是否有合法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

二、借條主要內容應該怎麼寫?

寫借條要注意以下事項:

(一)寫借條一定要注意寫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還款的日期、借款人簽字、借款的數額,借款的原因等內容,儘量詳細為宜。

(二)使用質量較好的紙張,便於長期儲存,在允許的情況下儘量使用黑色水筆書寫。

(三)如有見證人,可請見證人在借條上簽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三、借條的書寫要求有哪些?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個身份證號碼;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等約定;

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7.如數額較大也應註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記錄。

對於借條的具體書寫規範就是以上這些,雙方需要建立借貸關係時,可以協商對借款的情況進行認定,對於就抵押房產證的具體事項而定,還需要明確相關內容,如抵押房產證的條件、辦理的相關依據等,避免在後期發生矛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