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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抵押給擔保公司是否合法?

抵押擔保 閱讀(1.49W)

一、租車抵押給擔保公司是否合法

租車抵押給擔保公司是否合法?

(一)抵押的相關介紹

抵押,在銀行或地產界稱為按揭,是指提供私人資產(不論是否為不動產)作為債務擔保的動作,多發生於購買房地產時銀行借出的抵押貸款或在典當商折現非不動產的物品。

(二)擔保公司

個人或企業在向銀行借款的時候,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不直接放款給個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擔保公司或資質好的個人)為其做信用擔保。擔保公司會根據銀行的要求,讓借款人出具相關的資質證明進行稽核,之後將稽核好的資料交到銀行,銀行復核後放款,擔保公司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

(三)相關法律

1、合同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其表現形式主要有: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履行部分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2、非法佔有

“佔有”是民法中物的所有權中四大基本權能之一,是指主體對物的一種實際控制狀態,表現為對特定客體進行事實上的控制。而刑法上的“佔有”不僅包括民法意義上的“佔有”,而且以所有人或佔有人的意思對物的使用、收益和處分;不僅包括行為人“佔有”,而且包括第三人“佔有”。區別二者的關鍵是,刑法意義上的“非法佔有”是行為人在實施犯罪行為時,主觀上具有有使財物脫離其合法所有人或佔有人的支配、控制而由自己進行非法支配、控制的心理。將租賃物進行抵押,從而獲取非法利益,從民法上來說屬於無權處分,而從刑法意義上來說即屬於非法佔有。

3、合同詐騙犯罪行為是犯罪嫌疑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根本沒有履行合同的意思和能力的情況下,以簽訂、履行合同為幌子騙取公私財物;而一般的合同糾紛是行為人有履行或基本履行合同的意思和能力,只是由於客觀原因而未能完全履行。

(四)綜上

根據上述內容的分析,租車抵押給擔保公司是不合法的,並且只有車主才有權利。租車抵押涉嫌詐騙, 犯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20萬元以上就是數額特別巨大。

以上就是關於租車抵押給擔保公司是否合法的分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由此可見,並不是所有的抵押都是合法的,但必須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礎上,才能得到保障。如果大家還有什麼需要了解的問題,可以諮詢本站的律師,為您一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