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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雙方全額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閲讀(8.33K)

婚後雙方全額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一、婚後雙方全額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雙方全額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夫妻二人在結婚之後購買房子,這時候的房產是不是共同的財產,要根據購買房子的時候,付款的財產來源來判斷。如果在兩個人結婚之後,由夫妻當中的一方去購買房子,並且買房的時候,是用自己的個人財產,去購買房子的,這個時候,這個房產應該是屬於購買方當事人的。如果結婚之後,購買房子,使用雙方的共同財產去購買,這個房子就應該屬於兩個人共同擁有的,屬於共同財產。在當事人想要證明房產是屬於自己的時候,要有充分的證據去證明,買房時候的財產來源是屬於個人,這樣來判斷。所以買房的時候,可以把相關的手續收據,都保存好。

二、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户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準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户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户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説,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另外,辦理過户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證件準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税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在結婚之後如果購買房屋的話,那麼是需要注意很多的事項的,比如説這就會涉及到簽約,雙方是需要親自到達現場,而且在仔細證件這個方面的話,也必須要仔細的進行審查,同時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因為涉及到全款購買房屋,也需要考慮到日後的經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