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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房一方出錢屬於共同財產嗎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閲讀(2.37W)

這個要分情況:
一、算一方個人財產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的名字啊,按照婚姻法規定,視為出資人只對子女一方的贈予,該房產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夫妻一個方想自己出錢獨立買房,可以借用父母的名義買房,再由父母贈予自己。按照法律規定,當一方的父母不説明財產是贈予夫妻雙方的話,被認定房產只對一方的贈予;
3、雙方婚前訂立財產協議,並且進行公證,這樣婚後房產歸屬就參照協議來執行。
4、配偶一方主動聲明放棄房產所有權,這樣做很傷感情,但卻是最簡單直接也有效的辦法。
二、算夫妻共同財產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出資購買的房子,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即使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各自父母出資份額共有,當事人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3、夫妻一方婚前簽訂購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辦理貸款,婚後夫妻二人共同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離婚時該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後買房一方出錢屬於共同財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