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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一方全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房屋買賣 閲讀(2.62W)

婚後一方全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一方全款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夫妻二人在結婚之後購買房子,這時候的房產是不是共同的財產,要根據購買房子的時候,付款的財產來源來判斷。如果在兩個人結婚之後,由夫妻當中的一方去購買房子,並且買房的時候,是用自己的個人財產,去購買房子的,這個時候,這個房產應該是屬於購買方當事人的。如果結婚之後,購買房子,使用雙方的共同財產去購買,這個房子就應該屬於兩個人共同擁有的,屬於共同財產。在當事人想要證明房產是屬於自己的時候,要有充分的證據去證明,買房時候的財產來源是屬於個人,這樣來判斷。所以買房的時候,可以把相關的手續收據,都保存好。

現實生活當中,關於房子的財產分割,在離婚案件裏面是總會遇到的。涉及到離婚,就涉及到財產的劃分問題,房子作為家庭的重要資產,當人是但是人最為看重的。不同時期購買房子,在分割房子的時候,法院的認定結果也是不一樣的。

如果雙方當事人在結婚之前,由其中的一方購買了房子,房產證登記的也是該購買者,這時候的房子就屬於購買人自己的婚前財產,如果以後兩個人離婚了,這個房子對於沒有出資的另一方來講,是沒有權利去對房子進行劃分的。如果雙方當事人在結婚之前,由其中的一方購買了房子,房子的房產證在結婚之後才辦理好,這時候的房子也是屬於購買人自己的婚前財產。如果雙方當事人在結婚之前,由其中的一方購買了房子,房產證登記的也是該購買者,結婚之後該購買者在房產證裏面,又增加了夫妻另一方當事人,這時候房子的性質就會變成兩個人一起擁有的財產了,如果兩個人以後離婚了,只要是不存在過錯的,原則上面,房子應該進行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