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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一方出資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閲讀(2.47W)

婚後一方出資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房產問題是婚姻生活的一個大問題,那麼新婚夫妻在婚後一方出資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一般來説,是屬於共同財產的。因為結婚後夫妻二人的工資,經營收入等一般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不存在一方出資的説法,下面我們具體來看這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婚後一方全額出資買房,且登記在出資一方的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 一般來説是屬於,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婚後夫妻兩人的工資、經營收入等一般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 哪怕現實中,男方主外賺錢,女方在家照顧小孩,無任何工作,但也不影響該條規定。為什麼,其實在立法者看來,夫妻雙方為一個家庭的付出,不僅表現在物質金錢收入上,對於照顧孩子,打料家庭的,也是對一個家庭的貢獻,因此對於主內的女方來説,照樣是要得到法律的保護。同時,婚後夫妻作為一個共同體,你我的財產基本是發生了混合,很難區分出你我多少,但夫妻簽訂了相關協議除外,所以,婚後一方因工資、經營店鋪生意獲得收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用這筆收入再去購房,僅是形式上發生了變化,本質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婚後一方全額出資買房,且登記在出資一方的名下,一般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個問題:購房登記在雙方名下是否更好?

· 對於這個問題,我稍作反面的分析:如一方所購置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此時可能存在以下風險:

· 登記其名下的一方可以不經過另一方的同意,私自完成轉讓、出售等處分行為,這對於未登記在冊的另一方來説,是十分被動、不利的,因為在現實中,第三人購買該房屋時是很難辨別到涉案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往往會認定為登記產權名下一方的個人財產,這時候,被矇在鼓裏的另一方發現時,已經是很難對抗善意第三方,剩下能做的是反過來追究其配偶。

由此可見,婚後一方出資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這個問題要視情況而定。所以新婚夫妻買房更應該注意一些細節,比如房貸怎麼還之類的,以免因為房產證上的名字產生嫌隙,或者在萬一離婚時無法判定財產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