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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轉租房屋如何交税呢

房屋租賃 閲讀(1.09W)

個人轉租房屋如何交税呢

社會有很多人通過轉租的方式賺取差價,或者是因為個人的原因選擇轉租,那麼,在這個過程中是如何支付税費的呢,需要繳納哪方面的費用。

一、個人所得税

個人所得税是包含在國家税務總局下規定中的,如果個人把自己租來的房子轉租給其他人以後收取的租金收入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的,這部分税的收費標準是按千分之十繳納的,在繳納個税前可以依次把這個費用扣除,分別是轉租過程中繳納的税費,然後就是向房主支付的租金,第三就是出租過程產生的修繕費用,每個月最多可以報800元,多出的部分可以再下月依次扣除,到扣完為止。扣税基數是以轉租收入扣除這些費用後的餘額的十分之一就是個税費用。

二、營業税

根據財税〔2008〕24號文件的規定,從2008年3月1日以後個人出租,不論出租的房屋做什麼用,在百分之三的基礎上減半也就是百分之一點五徵收,而對於其他的房屋都是按照百分之五的税率進行徵收的,除了營業税外,還需要徵收城建税和教育費附加,由於每個地方的營業税的繳納起徵點都是不同的,如果營業收入沒有高過起徵點是可以免徵收的,如果達到了就需要按正常税率徵收了。以營業税一千算,如果超過起徵點,個人出租只需要支付15元營業税,非個人出租支付50元。

三、印花税

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規定,都是按照千分之一徵收的,最低貼一元花。據財税〔2008〕24號文件的規定,2008年3月1日以後,在簽訂租房協議的時候就再也不用支付印花税了,個人出租轉租也是一樣的免徵。

四、房產税

按照《房產税暫行條例》的規定,房主想要出租房子是按照資金的百分之十二收取税費的。但2008年3月1日以後,對個人再出租住房,不管這房子是作為什麼用的,都是按照百分之四徵收房產税的。但是如果是轉租,目前這個情況國家是沒有規定的,國家只規定,只有房主,在出租的時候需要考慮房產税的問題,對於轉租行為的話,就不用考慮這些了。

五、土地使用税

面對轉租者來説也是完全不用考慮的,也是不用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