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二手房糾紛律師解答>

二手房政策的税費規定

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税,通過税收徵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徵。

二手房政策的税費規定

對居民個人轉讓普通住宅的,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為房屋買賣成交價的0.05%(2009年至今暫免)。個人所得税的計税依據為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税率為20%。普通住宅的契税為1%,高檔商品房契税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