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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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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員工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1、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而且勞動和合同內容必須具備法定內容,是我國勞動合同法賦予單位的一項法定義務。所以,無論是誰的原因,只要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得自入職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2、爲了避免出現故意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我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3、對於不願簽訂合同的員工終止勞動關係時,必須程序到位,有證可查,那就是兩個書面通知,一是書面通知要簽訂勞動合同;二是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係,這個通知當然需要勞動者本人簽字,否則無法證明時,單位又將處在不利局面,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糾紛。總之,遇到不願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公司應該及時採取開除程序,以保護公司的利益。

4、對該員工採取勸說的方式,說明合同是爲保障他的合法權益。否則,當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時,將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5、企業可以召開全體職工會議,以會議的形式通知全體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將會議記錄由每位參會職工進行簽字確認,特別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公司做好備案。

6、說明公司的立場,即假如不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將沒有權利任用任何一名員工。假如他還不肯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公司將立即解除勞動關係。

綜上所述,關於員工不籤勞動合同的問題,企業在運作過程中,還存在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就是企業通知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建議企業對於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最好是解除勞動關係。只有這樣,企業的風險纔可以將到最低,當然,因爲拒絕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可以解除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