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受人拒絕受領時開發商可構成逾期交房。【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條,因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