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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夫妻房產要注意什麼呢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22W)

注意下列問題:
1.家庭成員共同建房居住時應及時做出約定。由於宅基地是以戶爲單位申請的,因此在家庭共同建房時應就家庭房產的分配及時做出書面約定。
2.發生離婚需要分割家庭房產時,應首先進行分家析產。
3.農村村民結婚後,應及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只有戶口遷移到婚姻締結地所在村裏後,另一方才能成爲該村的村民。也才能將其作爲覈定宅基地使用面積時的家庭人口之一。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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