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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醫院押金條可以換收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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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醫院押金條可以換收據嗎?

一、交通事故醫院押金條可以換收據嗎?

1、交通事故醫院押金條可以換收據,一般來說只有是涉及到墊付的問題,才會去關注押金條、收據的問題。若是對方在出院後依舊不給自己寫資料的,那麼可以不將押金條給患者,而是自己保管好,這是由於此類憑證可以證明對方暫時欠了自己錢的,後期協商賠償事宜時可以拿出來。

2、交通事故發生後,若是涉及到墊付的話,交付押金條時,可讓對方在押金條影印件上註明此事。後期若是發生糾紛,可以憑藉押金條起訴對方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醫藥費可以由保險公司墊付嗎?

1、保險公司有墊付搶救費用的責任。《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後,經核對必須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否則,一旦造成嚴重後果,保險公司將面臨“吊銷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的最嚴厲處罰。

2、但是,保險公司只墊付交強險賠償額度內的錢,不墊付商業險。交強險醫療費賠償額度是1萬元,因此墊付的最高金額是1萬元。一般在傷者傷情嚴重,預估醫療費可能會遠遠超過1萬,買保險的人有事故責任的時候,保險公司才會全額墊付1萬元,預估醫療費不超過1萬,則視情況墊付3000-5000元。

三、如何讓保險公司墊付醫藥費

1、如果是肇事方,想讓保險公司墊付,正常的流程很簡單。直接跟交警說,沒錢墊付醫藥費,要求交警隊向保險公司開具先行墊付的《道路交通事故搶救費用支付(墊付)通知書》,交警也害怕肇事方真付不了醫藥費,會出現嚴重後果,一般都會給肇事方開的。然後拿著通知書要求保險公司在保額範圍內先行墊付,保險公司接到通知後,一般都會直接打款到醫院賬戶。

2、如果是傷者,肇事方不願意賠償,傷者又沒能力承擔醫藥費,可以憑交警部門的有關證明、醫療單位治療的有關票據或病情證明,將肇事駕駛員和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先予執行”保險理賠款,就可以讓保險公司在應承擔的第三者責任險限額內,對治療所必需的費用先行墊付。

交通事故發生之後,若是需要接受醫院救治的一方沒有支付醫療費、住院費等費用的能力,那麼患者是可以向處理交通事故的警方提出醫療費的墊付請求的。受到此類請求的交警若是認為確實滿足了墊付條件的,就會通知有墊付義務的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