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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交通事故可以報醫療保險嗎?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3.13W)

員工交通事故可以報醫療保險嗎?

一、員工交通事故可以報醫療保險嗎?

員工交通事故是不可以報醫療保險的。社保的醫保(包括互助醫療)對於交通事故是不報銷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負責賠償,但是醫療保險可以報銷部分藥物的錢。發生交通事故後,一般是按機動車交通事故處理,找肇事者賠償,很難在醫保中報銷。

二、有三種情況可以找醫保報銷部分醫療費:

1、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擔一部分責任,自己承擔責任的醫療費可以醫保中報銷。

2、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3、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責任,因自己過錯產生傷害所導致的醫療費用,不屬於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情形,醫療保險部門必須報銷醫療費用。

統一標準享受待遇。同樣的准入條件,收費標準相同,享受的待遇也相同,不存在高低差別。員工門診費用可從個人賬戶中扣除,扣完以後由員工自行付費。

員工住院費用按比例報銷:1萬元費用三級醫院報銷86%;1萬至2萬元費用三級醫院報銷88%;2萬至4萬元費用三級醫院報銷92%。如果員工連續幾年不生病個人賬戶資金可以累計滾存。

三、醫保報銷範圍:

1、門、急診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範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藥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並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

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藥僅限在批准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範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5、住院醫療:醫保繳夠20年,才能享受退休後的醫保報銷。

如果單位工作的員工發生交通事故想要醫療保險進行報銷的一般是不太可行,但是如果在事故中有交通事故中員工本人也有責任的個人承擔的醫藥費用是可以通過醫療保險報銷一定的比例,至於其他的賠償是需要向肇事方進行索賠的,具體的賠償金額需要雙方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