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責任>

對醫療事故責任的處理辦法是什麼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2.83W)

1、確定為醫療事故的,可根據事故等級、情節和病員的情況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對醫療事故責任的處理辦法是什麼

醫療事故補償費,由醫療單位支付給病員或其家屬。病員及其家屬所在單位不得因給予了醫療事故補償費而削減病員或其家屬依法應該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補貼。

病員由於醫療事故所增加的醫療費用,由醫療單位支付。

2、因醫療事故致殘的病員不需要繼續住院治療的,產婦死亡留有活嬰的,由其家屬接受出院;無家屬的,由其所在單位接受出院。

病員在醫療單位死亡後,屍體應立即移放太平間。死者屍體存放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周。逾期不處理的屍體,經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並報公安部門備案後,由醫療單位處理,火化後的骨灰應通知家屬領回。

3、對造成醫療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員,醫療單位應當根據其事故等級、情節輕重、本人態度和一貫表現,分別給予以下行政處分:

一級醫療事故: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

二級醫療事故: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

三級醫療事故: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

4、對造成醫療技術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員,醫療單位應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吸取教訓,一般可免予行政處分;對情節嚴重的,也應當依照本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5、個體開業的醫務人員所造成的醫療事故,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事故等級、情節、本人態度,除責令其給病員或其家屬一次性經濟補償外,還可以處一年以內的停業或者吊銷其開業執照。/6、 第二十三條發生醫療事故或者事件後,丟失、塗改、隱匿、偽造、銷燬病案和有關資料,情節較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 醫務人員由於極端不負責任,致使病員死亡、情節惡劣已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醫療單位的財產和工作秩序,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權利和工作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藉口醫療單位發生醫療事故尋釁滋事,擾亂醫療工作正常秩序。違者,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對於醫療事故如今日益增長的現象來看,如果不慎發生了醫療事故的話是要先進行醫療事故鑑定確定好責任方的,確定好之後的話雙方就該協商具體醫療事故的賠償費用和具體的數額等等細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