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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賠償金的標準是什麼?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2.55W)

一、醫療過錯是什麼?

醫療過錯賠償金的標準是什麼?

醫療過錯,是指醫療行為人通過違背法律和道德的行為表現出來的主觀狀態。

過錯是侵權行為學的一個概念,包括故意和過失。醫療過錯也包括故意和過失,故意包括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某一行為的損害後果,而積極追求這一損害後果發生的心態;間接故意是明知某一行為的損害後果,而放任這一後果發生的心態。無論哪一種故意,放在醫療行為中,均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這在醫療損害中是極少見的。

醫療過失也包括兩種形式,即:疏忽大意和過於自信,這種過錯也可能構成犯罪,即醫療事故罪。對於醫療事故罪,有些人可能受《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影響,認為只有經醫學會鑑定為醫療事故,才能追究行為人的醫療事故罪,這是錯誤認識。《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醫療事故罪並非以經醫學會鑑定為醫療事故為追究行為人的責任的前提。

醫療過錯的認定是醫療糾紛案件審理的難點。一般來說,法官沒有醫學知識,不能直接對醫療行為有沒有過錯及過錯的程度作出判斷,需要委託醫學會或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但對於一些憑生活經驗可以認定的過錯,則不一定需要鑑定,如醫務人員脫崗等。醫療過錯的程度也是認定的難點,認定醫方的過錯程度要考慮損害後果與原發病的關係、醫學發展水平、醫療風險現況等因素。

一般來說,原發病較重的、醫療風險高的醫方過錯程度較小。至於醫學發展水平,這是一個較為複雜的問題,如果是目前醫學水平不能治癒或治療效果不好的,醫方責任較小。

二、醫療過錯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醫療過錯的賠償要考慮三個方面的因素:

第一,醫療事故鑑定等級,不同的等級,賠償的數額不一樣。

第二,確定醫療過失與造成的後果,從醫療機構也好或者做醫生來講,他所負責任的程度。

第三,要考慮到你的原發疾病,跟你這個身體損害之間還有什麼關係。

由這三個因素出發,一旦確定為醫療事故,將來的賠償應包括:醫療費、病人的陪護費、病人在醫院的就餐費、造成病人殘疾的賠償、病人的誤工費、陪護人的交通費、病人從外地來的交通費,還包括了將來病人一旦死亡,或者殘疾喪失勞動能力,他的16歲以下的孩子的撫養費、喪葬費、精神撫慰費等等。

其賠償計算標準如下:

(一)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二)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四)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六)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七)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八)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十)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十一)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十二)精神損害撫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綜上所述,要獲得醫療過錯賠償金首先要明白醫療過錯的定義,不能直接對醫療行為有沒有過錯及過錯的程度作出判斷,需要委託醫學會或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醫療過錯賠償金的標準也是根據醫療事故鑑定等級、醫療過失的後果和後期身體損害程度來判斷的。計算的標準也包括了誤工費、醫療費、交通費、營養費 .等1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