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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醫療過錯鑑定費用標準是多少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4.76K)

一、北京醫療過錯鑑定費用標準是多少?

北京醫療過錯鑑定費用標準是多少

北京醫療過錯鑑定費用標準為3000元;如果對首次鑑定不服的,申請北京市醫學會再次鑑定的鑑定費用為3500元。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

第十五條 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

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當事人支付。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對需要移交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

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流程是什麼?

1、醫患雙方協商一致共同向市醫學會提起鑑定申請,或患方向醫療行政部門投訴由醫療行政部門移交醫學會鑑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申請委託醫學會鑑定。

2、醫學會受理鑑定委託。

3、由申請一方或雙方交納鑑定費。

4、醫學會通知雙方提交陳述書、答辯書及鑑定所需材料。

5、檢視相關專科專家名錄並選出需迴避的專家。

6、對雙方認可的專家隨機編號,由醫患雙方及醫學會隨機抽號組成專家鑑定組。

7、召開鑑定會,醫患雙方按先患方後醫方的順序各陳述(答辯)15分鐘、專家提問、退庭。

8、專家討論,出具醫鑑結論報告。

9、若不服鑑定報告,向省醫鑑會提起再次鑑定。

三、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三)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五)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在醫療機構建有病歷檔案的門診、急診患者,其病歷資料由醫療機構提供;沒有在醫療機構建立病歷檔案的,由患者提供。

事實上,醫療過錯鑑定費用也不是法律制度統一規定的,向醫學會組織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收費標準以醫學會的通知為準。做醫療事故過程中,醫療機構需要向醫學會組織提供患者的原始病歷資料,這些病理資料是非常重要的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