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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無過錯責任怎麼判斷?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2.13W)

一、醫療糾紛無過錯責任怎麼判斷?

醫療糾紛無過錯責任怎麼判斷?

依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在醫療活動的過程中醫療機構沒有過錯的,盡了醫療機構應盡義務的,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對於責任程度的判定,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

醫療糾紛發生後,受害者應儘快去做傷害鑑定。鑑定之後,明確受害人的損傷程度,既便於確定合理的治療方案,也有利於加害人承認錯誤,儘快了結賠償糾紛。此外,受害者還應向當地衛生主管部門投訴。有關部門會根據糾紛的性質進行調查、取證、組織醫療事故專業委員會或法醫鑑定

二、醫療糾紛過錯責任責任原則都有哪些方面

過錯責任原則,也叫過失責任原則,它是以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本條件的認定責任的準則。

按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侵犯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可見,在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都適用過錯責任原則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 醫療糾紛通常是由於發生醫療事故產生的,發生醫療事故後,就需要認定醫療事故的責任,對責任有爭議的可進行技術鑑定依據我國的規定,在醫療活動的過程中醫療機構沒有過錯的,盡了醫療機構應盡義務的,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