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責任>

什麼情況下需要承擔醫療事故責任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1.5W)

屬於以下三種情況,由司法機關對直接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後,丟失、塗改、隱匿、偽造、銷燬病案和有關資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
2.醫務人員由於極端不負責任,致使病員死亡,情節惡劣已構成犯罪的。
3.藉口醫療單位發生醫療事故尋釁滋事,擾亂醫療工作正常秩序,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五條 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於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對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醫務人員,除依照前款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並可以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什麼情況下需要承擔醫療事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