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醫療糾紛>醫療法律援助>

居民大病門診報銷範圍是多少

醫療法律援助 閱讀(1.12W)

一、一級醫院核定報銷比例為75%;二級醫院核定報銷比例為60%。
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範圍住院待遇報銷情況有以下:
1、惡性腫瘤手術以及放化療治療、心腦疾病手術治療以及肝、腎和骨髓移植住院的報銷比例在上述標準上增加10%(一級醫院除外)。
2、經市內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轉診並經禪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核准,到市外指定醫療機構住院的,居民醫保基金支付比例為三級醫院45%,二級醫院65%,一級醫院80%。
3、因病情需要,經禪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核准到市外指定醫療機構住院的,居民醫保基金支付比例為三級醫院35%,二級醫院55%,一級醫院70%。
4、經禪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核准到市外非指定醫療機構住院的,居民醫保基金支付比例為三級醫院30%,二級醫院45%,一級醫院5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居民大病門診報銷範圍是多少